黑焰的黎明

我闺蜜

四月中旬,一周前才过十七岁生日,我伴着缓缓下落的夕阳,窝在床上查给我下offer的学校。


窗开着,厨房的蒜香飘进来,啼鸣了一整天的鸟儿依旧不知疲倦似的在刚刚发芽的枝头唱着歌。


三年前,自从我坐着飞机跨越半个地球来到这片陌生的土地,我就跟我熟悉的人们分道扬镳了。


“我这辈子都没法体验高考的刺激了。”


前俩天晚上视频的时候我和闺蜜吐槽道。


我们小学时认识,毕业前才终于成了朋友。初中的时候她在我隔壁班。


“对啊,你也没法体验向往已久的高中生活了。”


她说的时候在吃西瓜。


我们的生活从分别的那一刻起就像走上了两条分叉路,这两条路中间没隔着墙,反倒隔着厚厚的一层毛玻璃。


她透过我,勉强能看到我这边的世界,我也通过她来验证一些浏览器上的谣言。毕竟白左的报道,懂得都懂。


我总是希望能活的真实一点。


“老王,”我这样叫她,因为她姓王,她也不在乎,反倒还挺喜欢这个称呼,


“我不弹琴了。”


“啊?为什么?你之前不是要当……”


“艺术生,是的。”


我起身,拿过书桌上放着的两瓣柚子。我知道大半夜的吃东西会长胖,但是她在吃西瓜,我馋。


更何况涨不涨称对我来说已经不重要了。


“我来这三年了。三年来我在学校没上过一节音乐课。前年是因为在欢迎班,语言水平受限,艺术课只能上美术,其余三分之二的时间都是法语课。去年好不容易选了音乐课,又被科学的加强班占掉。 今年因为疫情,学校根本就没开这门课。”


“哇,那确实很惨啊。”她把已经吃完的瓜皮扔掉,又向下一块进攻。


“可是你那边家里不是买琴了吗?你可以在家练琴啊。你弹了那么久的琴,多浪费啊。你不是还给我写歌来着?”


和大部分琴童一样,我打四岁开始弹钢琴,期间什么艰难困苦都熬过来了,就算搬出国了也没断过。十岁拿了业余九级十级还有专业一级的证书,这大概是我爹妈能拿出去吹一辈子的事。


“那不一样。我给你写歌那是因为你是我闺蜜。孙大师从不轻易出山。”我咬到了柚子皮,苦的直皱眉。


“好好,孙大师。所以你不弹琴了,准备学什么?”


“我打算学医。我终究也没有逃脱理化狗的宿命。”


“我看到你朋友圈里发的逢考必过了。你们天天考试啊?要不是你考的不一样,我都以为我手机卡了呢。”


视频里她的眼镜上反着光,大概是在翻我的朋友圈。


“几乎吧。理化狗很忙的,我对实验报告的deadline都快有心理阴影了。你猜我这回这个写了多少字?”


“多少?一千五一千六?”


“两千一。”


“战士。”她竖起拇指,试图通过约等于马赛克的画质向我传递坚毅而肯定的眼神。


“今年一共六个大实验,我已经完成进度条的六分之五了。”我挠了挠头,象征性的对她吹了一下那些对我say goodbye的结缔组织。


“我愿意为生命科学事业贡献出我的头发。”


她对我哈哈一笑,说谁又能摆脱脱发的命运呢。





我和老王之间的友谊滋生的很奇妙。


当然,人家本名叫王梓语,很好听的姑娘的名。被我老王老王的叫着,老是容易给大家带来隔壁叔叔的既视感。


不过,我这么叫她,她从不恼。她的性格就是这样。


说起来,友谊建立的初期大概是低头不见抬头见,持续时间够长,然后你觉得我挺好我觉得你也不差,于是自然而然的走在一起。然后两个人在很久之后的不经意间开始回忆,哎,我们俩怎么成的朋友来着?


但是说实话,我和她在这个初期阶段没有持续很长时间。我们友谊的蜜月期大概是在小六的最后一学期。我个子高,她个子也高,我们被安排坐同桌。那时候两个人天天腻歪在一起,我天天只要见着她就很开心。


初中的时候她在我隔壁班,有时候放学碰的上就一起走回家,我们走同一条路,不过我家住的近一些,所以一般都是我先到家。


东北冬天天黑的早,亮的晚,我们学校六点半到校五点放学,一年总有几个月早出晚归,披星戴月。况且我们班班主任颇爱拖课,每次最后一节自习她都多留我们半个小时做总结,导致我五点半才能从这位辛勤的园丁手里解放。


显然这种时候让她一个小姑娘在校门口等我半个小时是不现实的。所以我之后跟她说,以后你先走吧,我这不一定什么时候结束,回去的时候路上小心,天黑了就找你们班那几个女生一起往回走。


所以到后来只有零星几次我能碰到她,多数时间是在她后面远远的望着她,看她和几个女生一起过马路。我被红灯卡在路这头,看着她在马路对面继续向前走。等我过了马路,她基本就已经没影了。


当然这种日子也没持续多久,我初二下半学期只念了两个月。由于确定要出国,我被家里要求全天都去语言学校学法语。那时候《亲爱的翻译官》正在热播,可是就算看着杨幂在那做同声传译,我也并没有对这门语言产生丁点兴趣。我只是机械性的学它,因为我之后上学要用。





2018年8月8号,家里说这个日期吉利,我一个人带着八件行李坐15个小时的飞机飞去加拿大蒙特利尔,至今再也没回国过。


那年,我14。


临走前的那天下午,我收拾完行李,看着还有点时间,给她打了个电话。


“有空吗?去你那坐坐?”


她说好啊,正好家里就她一个。


我们离得很近,走路不过五七分钟。


她家住在三楼,不过由于我路痴,超过三栋楼的小区就会分不清哪个是哪个,她还特意穿着凉拖出来接我。


其实我们那天没干什么有意义的事,所有预想中的声泪俱下都没有发生。


我坐在餐厅里吃她过生日时剩下的冰激凌蛋糕。


那个蛋糕冻的和砖一样,上面是湖蓝色的奶油和几条橘黄色的巧克力小鱼。


我盯着蛋糕问她,你挑的?


她说,怎么了。


我说,好丑。


她说,你爱吃不吃。


我们都没怎么讲话。她给我做了一杯百香果茶。我问她借腾讯的会员,她问我干嘛,我说我要看《沙海》。最新这一集黑瞎子要出场了,可惜没和解雨臣一起。她问我这都是谁啊,我说不重要。


后来我跟她说我在小网站把《沙海》看完了,她问我观后感,我跟她说,烂的跟屎一样,我一个原著粉都快给看退坑了。我说我再次发誓我以后不看任何和原著有关的电视剧,无论它拍的好不好。这个flag立的很不错,我果然没有再看过。


因为我后来真的退坑了。


那天下午阳光很好,她在厨房里给我烤纸杯蛋糕,说可以带着到飞机上吃。我说不用麻烦,她说没事儿。


我跟她开玩笑,“我以后得想办法娶了你。”


她合上烤箱看着我,“你可别,我看不上你。”


我朝她笑着,说,“老王,我要走了。”


她说再等等,蛋糕快好了。


我说,“你知道我什么意思。”


她走过来,拉开椅子坐在我对面,说,“哦。”


我问她,“你不表示表示?”


“表示什么?都给你烤蛋糕了还不行?你又不是去风萧萧兮易水寒,你要我怎么表示?”


她的手机在我手里,屏幕里是一望无垠的沙海和报废的军用卡车,镜头在慢慢推进,不过那都是余光看到的。


我的目光正视着她,夕阳的光辉撒在她身上,她整个人都在发着光。我咧着嘴角,发出自认为还算潇洒的笑声,随着烤箱发出“叮”的一声响,我跟她说,


“谢谢你啊,老王。”


她起身去拿蛋糕,背对着我,回了句,“嗯。”




当然就结果来看,那些小蛋糕确实派上了用场,我早上六点多的飞机,匆匆忙忙的过了安检,和家人挥手告别后拎着大包小裹往登机口赶。


第一班机往北京飞,我当时一点都不饿,唯一的感觉就困。我的座位靠窗,外面天空阴沉沉的,起飞的时候开始有雨滴斜着划过窗户。我头靠着前排座椅,闭着眼睛,迷迷糊糊的。后来听我爸说,除了我那班航班以外,之后所有都航班都延误了。我说那我还挺幸运。


我当时坐在飞机上或许应该在想,让天空替我哭泣吧。


啊,好肉麻。


我很早之前在脑子里设想过无数遍那天可能发生的事情。我或许会大哭,哭的梨花带雨,哭的空姐得来时刻关注我有没有因为缺氧而晕过去。


不过实际上,我当时坐在那没那么多想法。既不悲伤,也不激动。耳机里放着我自己录的《红绍愿》。我没仔细听过原曲,不过老王喜欢。我唱给她听,也唱给我听。


她给我的小蛋糕在我坐上从北京飞往蒙特利尔的飞机时发挥了极大的用处。我头一次自己做飞机,周围一个认识的人也没有,由于是国际航班,我最右边坐了一个外国人。


唯一一点让我欣慰的是我依旧靠窗。我能看到外面漆黑的天空。


我一边在面前的屏幕上玩斗地主,一遍啃着老王给我的小蛋糕。期间去了几次卫生间,不过大部分时间,我就一直保持着这个状态,直到下飞机。


在这里我不得不夸赞老王的精湛都手艺和精准的用量,最后一个小蛋糕在我下飞机前的十分钟被我吃掉了。


很朴素的用料,但是味道不寡淡。很好吃。


这也就是后来我听说她想开蛋糕店的时候举双手赞同的重要原因。


老王在烹饪方面很有天赋的。





我们之间的故事有很多。倒不如说,我们之间发生的所有事情都会成为故事。


我之前跟她说,她是我想回国的念想之一。


她说,好啊。


她说,我等你。


End


这个故事写给大家看,也写给你看,老王。 @黑凌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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